首页学会介绍学会活动国际交往行业信息会员之家编辑出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世界园林年会通知  
首页->学会介绍->重要文件
风景园林专业恢复本科招生

  2006年3月23日,教育部公布,风景园林专业将作为2006年高考新增的25个专业之一,恢复本科招生。 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卷)界定建筑学(Architecture)、园林学(Landscape Architecture)和城市规划学(Urban Planning)为三个并列的学科。建国初期(1951年),在吴良镛、汪菊渊两位教授的提议下,由北京农业大学园艺系和清华大学建筑系联合创办了新中国第一个风景园林专业,时称"造园专业"。1956年,随着全国院系调整,调至北京林学院(现北京林业大学),时称"城市与居民区绿化系",1964年改名为"园林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和风景名胜区体系的建立,该专业不断发展和完善,至上世纪90年代,多称作"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专业",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三级培养体系。除北京林业大学外,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中南林学院等农林院校,同济大学、苏州城建环保学院、武汉城建学院、重庆建工学院等工科院校也先后开设了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专业。1997年,国家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调整,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专业被并入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成为其内容或研究方向之一,不再以单独的专业出现。该专业的本科招生也相应停止。这种状况与我国风景园林事业的快速发展极不适应,风景园林专业本科教学的缺失对人才培养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近年来,业内专家多次向主管部门呼吁恢复风景园林专业。2005年4月,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建设部、教育部、中国科协等部门提交了《关于要求恢复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学科并将该学科正名为风景园林学科(Landscape Architecture)作为国家工学类一级学科的报告》;2006年1月,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教育分会(筹)各委员单位和有关高校联合签名,再次向教育部提交了《关于申请以"风景园林学科(Landscape Architecture)"统一规范国内相关专业并作为工学类一级学科的报告》。2006年3月份,风景园林专业被列入了教育部公布的2006年高考新增专业名单。风景园林本科专业的重新设立,是继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风景园林专业硕士以来的又一件大事,将使风景园林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系更加完善,有利于我国风景园林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据悉,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将于今年起开始招收风景园林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学会介绍
栏目导航
学会简介 
历史沿革 
学会章程 
组织机构 
历届理事会 
分支机构 
地方学会 
大 事 记 
重要文件 
申请入会 
主办: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地址:三里河路13号建筑文化中心C座6001室    
电话:010-88082568 传真:010-58933918          
电子信箱:chsla@vip.sina.com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718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