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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规划设计和种植结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和绿化种植结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更好地实现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和“绿色天津”的目标,经过专题性课题研究和多次专家论证,市园林局拟制了《天津市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和绿化种植结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园林规划设计的审查管理,对大、中型绿地建设方案进行严格把关。要严格现场调查勘测制度,设计人员设计前必须对设计地形、水体、植被、周围环境、历史沿革进行调查研究。设计人员要充分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及新植物材料的生物学特性,不断创新和学习新的设计理念。园林生产和科研单位要重点搞好引种、驯化、繁育、推广彩叶植物、观果植物、观花植物、宿根花卉、地被植物、爬藤类植物等,增加植物多样性。

  二ОО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天津市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和绿化种植结构指导意见

  一、天津的立地条件天津地处北温带半干旱气候区,冬春季干旱多风,年降雨量约556mm,且多集中于夏季。市区及其东部区域为退海地,地下水位高,土壤盐碱、粘重、通透性差,乡土植物种类较少,城市绿化需采取工程措施,实施绿化的自然条件较差。

  二、园林景观设计指导原则

  ㈠适地适景、因地制宜原则。依据绿地的地形、地貌和周边环境造景,做到横有起伏具韵律,纵有层次富变化,避免平直呆板。自然美与几何规则美结合,运用好比例、节奏、对比、谐调、对称、平衡、稳定、动势、直曲等形式美规律营造园林的意境美。布局构图宜自然则自然,宜规则则规则。树木整型修剪规则美与树木天然美结合。

  ㈡植物造景为主原则。通过植物的多样性营造景观的多样性。运用植物的生命美、色彩美、姿态美、风韵美、人格化、多样化的特性,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结合,彩叶树种与常绿树种配置,使绿地在四季的静态构图中,呈现季相的动态变化,达到三季有花,四季见绿。

  ㈢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结合原则。达到生态性与观赏性的统一,绿与美的统一,服务功能与艺术价值的统一。

  ㈣生态建园与文化建园结合原则。设计既要符合生态学原理,又要遵循美学法则。通过科学配置植物,应用“巧于因借”等造园手法来体现园林诗情画意的文化品味。

  ㈤以人为本原则。绿地设计要满足市民的需求和多样化的审美情趣,绿地要体现可融入性和可参与性。发挥好园林给人蔽荫、给人欢愉启迪、陶冶性情、慰藉心灵的作用。

  ㈥地方特色原则。从天津的自然环境、物候和地域特点出发,将城市历史文脉融入园林设计,利用好耐盐碱植物和天津的自然水系,创造富有水乡情调和田园气息的“津味”园林。

  ㈦整体协调原则。做好构景要素之间的协调、园林绿地与周边环境及整个绿地系统的协调。园林建筑和小品在形式、体量、尺度、色彩、质地上必须服从环境需要,与其他景物协调统一。园林布局要主次分明、承上启下、前后呼应、烘托对比,使景物相得益彰。

  ㈧整旧如旧原则。老公园、旧绿地的改造要保存其流风遗韵和历史信息,尽量保存古树、大树、建筑和旧有布局。

  ㈨师法自然原则。师法自然景观的多样性和趣味性,造园达到“虽如人做,宛自天开”的效果,绿地要开放、简洁明快。掇山叠石要有山野之味,理水造池要有水乡之韵。

  ㈩继承与创新结合原则。融会贯通古今中外园林艺术,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园林设计始终与时俱进,富有时代新意和内涵。

  三、绿化种植结构指导原则

  ㈠基本原则

  1、适地适树,适地适草,分类指导原则。绿地功能和布局要求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植物种植结构也应不同,宜树则树、宜草则草,使绿地在造景、绿化、美化等方面发挥最佳综合效益。

  2、乔木为主,乔、灌、花、草、藤复层栽植原则。合理密植,达到单位绿地面积生态效益最大化。

  3、乡土树种为主原则。利用好乡土树种、草种来体现地方特色。

  4、植物多样性原则。主要通过植物的丰富度来体现。

  5、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名贵树种与经济树种合理搭配原则。

  6、利于绿地稳定、节水、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绿地开放程度和人对绿地的影响来选择植物。

  ㈡种植结构总的指导参数

  1、总量控制,1/4原则。即25%的乔木,25%的灌木,25%的地被草坪,25%的硬质地面和小品。

  2、天津绿地总体的树草比为7.5:2.5(非林下草面积)。

  3、常绿乔木:落叶乔木之比为1:4,常绿灌木与落叶灌木之比为1:3。

  ㈢不同类型绿地的“树单位”和植物丰富度参数

  根据生态学原理和生物多样性原则,提出“树单位”和植物丰富度概念,目的是使园林绿地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形成群落结构稳定、植物种类丰富的绿地。确定“树单位”,保证了树木在绿地中有充足的位置,满足“树单位”要求后,树下草越多越好,达到多种树和林下草并举的目的。

  “树单位”是“百平方米树木量”的简称,指每100平方米绿地拥有“乔木单位”的量,尤其是优势树种所覆盖的地面。包括乔木、灌木、绿篱所覆盖的地面。“树单位”用T(英文Tree)表示,“乔木单位”是指一株成年乔木树冠所覆盖地面的面积。1株乔木相当于1个“乔木单位”;3株灌木相当于1个“乔木单位”;50株月季相当于1个“乔木单位”;10延米绿篱相当于1个“乔木单位”。

  植物丰富度是指每个完整绿地拥有的植物种类。植物丰富度用S(英文Species)表示,植物丰富度和绿地的面积有一定的正比关系,绿地面积大,植物种类就应该多,反之,则少。为了便于处理植物丰富度和绿地面积的关系,特规定各类绿地达到植物丰富度指标时的参考绿地面积(用Sq0表示),绿地面积小于此数,S值可适当减少,绿地面积大于此数,S值可适当增加。

  以下绿地的“树单位”和“植物丰富度”的确定,是以结构较为稳定的具体绿地(15年以上)为基础,结合绿地功能测算出来的,较符合天津的实际。

  公共绿地:

  广场绿地:T≥2;S≥25(Sq0=1ha)

  滨水绿地:T≥5;S≥40(Sq0=3ha)

  大公园绿地:T≥7;S≥110(Sq0=100ha)

  中公园绿地:T≥6;S≥65(Sq0=30ha)小公园绿地:T≥5;S≥40(Sq0=2ha)

  居住区绿地:

  居住区绿地:T≥7;S≥40(Sq0=1ha)

  专用绿地:

  清洁型工厂绿地:T≥5;S≥35(Sq0=0.5ha)

  污染型工厂绿地:T≥9;S≥20(Sq0=0.5ha)

  部队、院校绿地:T≥6;S≥60(Sq0=5ha)

  医院绿地:T≥5;S≥30(Sq0=0.5ha)

  机关绿地:T≥5;S≥30(Sq0=0.5ha)

  屋顶绿化: T≥2;S≥20(Sq0=0.3ha)

  道路绿化:

  街景绿地:T≥4;S≥40(Sq0=0.5ha)

  立交桥绿地:T≥5;S≥30(Sq0=1ha)

  防护绿地:

  环线绿带:以乔木为主,以乡土植物为主,营造多树种复层混交林带。

  海岸防护林地:用耐盐碱的乔木、灌木和盐生植物营造混交海岸林带。

  四、落实措施

  ㈠加强园林设计的审查管理,推出《绿化设计报批细则》,按照相关程序对重点绿化工程及大、中型绿地建设方案进行审查,盖章后方可实施。

  ㈡建立园林绿化设计方案专家审查机制,同时组织专家定期点评讲解优秀设计方案。

  ㈢搞好园林设计方案征集竞赛和园林设计创意大赛,培养并推出园林设计大师。

  ㈣定期培训设计人员,组织设计人员到国内外考察、观摩学习。对设计人员的植物学知识进行培训考核,尽快使设计人员掌握新植物材料的生物学特性。

  ㈤建立设计人员设计前到现场调查勘测制度。设计前,设计人员必须对设计对象的地形、水体、植被、周围环境、历史沿革进行调查研究。

  ㈥编辑《天津树木》和《天津园林物候》,便于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参考查询植物形态和习性。

  ㈦制定天津市树种五年应用计划,落实苗木生产和储备。

  ㈧引种、驯化、繁育、推广彩叶植物、观果植物、观花植物、宿根花卉、地被植物、爬藤类植物等。开发利用天津本地盐生和水生等植物资源,改变“杂草必除”的观念。

  ㈨丰富市树绒毛白蜡和市花月季的品种,把乡土树种用好用足,繁育、推广好乡土树种优良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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