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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示范城市建设的函

 

名  称: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示范城市建设的函 索 引 号: 000218069/2014-00008
发布机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文  号: 冀建办函〔2014〕11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4年08月28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正定新区、北戴河新区、唐山湾生态城管委会,涿州市政府,黄骅市住建局:

    为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生态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生态示范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是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的领头雁,是承接京津生产要素转移的重要区域。在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形势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转型升级,打造新的增长极尤显重要。生态示范城市建设有利于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打造竞争新优势;有利于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独特优势,抓住机遇;有利于解决城镇化发展中能源短缺、环境恶化、交通拥堵等问题,提供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各生态示范城市要把握机遇,认真落实省部《关于推进河北省生态示范城市建设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合作备忘录》精神和省政府关于生态示范城市规划的批复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生态示范城市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控

    制定完善城市总体设计(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建筑、绿色市政等专项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节水处理、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厨余垃圾处理等技术导则,明确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认真落实总体规划,明确核心区、起步区建设计划和项目安排,切实把生态宜居城市指标体系落实到各个领域、各层次规划和具体实施项目,并在规划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深化落实。严格执行“三区五线”制度,明确风貌特色定位和空间总体框架,严格控制空间形态,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加强用地混合程度,减少长距离出行频率,合理确定开发时序、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制,合理设定不同功能区土地开发利用的容积率、绿化率、地面渗透率等规范性要求,建立生态安全格局监测与管理机制。

    三、深化指标体系,构筑城市框架

    根据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区位特点、经济基础,在完善基本框架体系的基础上,深化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力争系统全面,类别和层次清晰,突出和细化环境质量、居住条件、风貌特色、绿地建设等内容。重视个性化和创新性指标,合理确定核心指标、调控指标和引导指标,指标控制值目标要突出前瞻性与科学性、超前性与可行性。按照紧凑、节约、高效、宜居的原则,建设高混合度的生态社区、便捷安全的交通体系、良好的绿地系统和水环境。统筹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与生态宜居建设的关系,合理控制人口密度和开发建设强度。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体,步行和非机动交通为支撑,以个体机动交通为补充的综合交通体系。在公共建筑和住宅项目上推广使用太阳能、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太阳能热水、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尝试生物降级示范小区建设,采用生物降解箱就地处理厨余垃圾。完善城区园林绿地系统,均衡建设公园绿地,推进生态防护林带、绿廊、绿道建设,形成网络化的生态格局。

    四、抓好项目建设,推广绿色建筑

    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运用绿色生态技术集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绿色产业、绿色建筑、绿色市政、绿色道路、绿色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示范项目集中连片建设,形成示范效应。针对绿色建筑项目,制定有效的财政补贴、低息贷款、减免税收等经济支持政策。建立绿色建筑星级标准与土地拍卖挂钩制度。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提出相应的规划控制要求,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到使用、评价等阶段中,认真执行覆盖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相关标准。在政府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标志性建筑中优先发展建设绿色建筑。积极申报国家集约节约用地试点城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能源监控城市以及绿色校园、水专项技术等先进技术应用示范基地。

    五、建设智慧管理体系,加大宣传引导

    利用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科学整合各种资源,将生态示范城市建设成为高效、便捷、可靠、动态的智慧城市。要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对城市能源、水资源等要素进行动态监控,实现全时段、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高效节能。各生态示范城市要广泛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途径,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与进展,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等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意识,加强市民与政府的信息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把生态示范城市建设好。

    六、抓紧报送生态示范城市建设有关材料

    请你们梳理报送2012年规划获得批复以来规划建设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后,于9月5日下班前报我厅规划处。主要包括:

    (一)基本情况。截至2013年底,现状建成区面积、起步区面积、各类用地面积及比例、现状人口、产值、生态技术应用、绿色建筑建设等情况,并附现状用地图纸。

    (二)规划体系建立及实施情况。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情况。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建立情况,规章制度制定情况等。生态城市指标在规划条件、项目审批及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落实情况。

    (三)项目建设情况。绿色建筑和绿色小区、绿色市政、绿色交通、绿色产业和绿色环境等各类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各类项目规模(数量、面积、长度)、进展情况等。

    (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生态示范城市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五)下一步安排。重点说明到今年年底工作目标及安排。

    (六)填写生态示范城市基础数据统计表。基础数据指标尽量以量化形式说明情况,不能量化的,用简洁文字表述。(生态示范城市基础数据统计表请在邮箱xianchengjianshe@126.com下载,密码:031187805248)

    联系人和电话:梁万  0311-87805248  87902722(传真)

    邮箱:hbjstghc@163.com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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