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会介绍学会活动国际交往行业信息会员之家编辑出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世界园林年会通知  
首页->人居环境->人居环境奖
贵州省遵义市旧城改造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2001
获奖时间:2001年
项目名称:贵州省遵义市-旧城改造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申报单位:遵义市人民政府
报送单位:遵义市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改革开放前,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条件限制,遵义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陈旧,环境质量低劣,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撤地设市后,市委、市政府加大遵义市城市发展力度,明确提出以城市经济主导地位为突破口,发展中心城市;加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环境设施建设步伐;以城市管理为突破口,实现城市环境、城市园林绿化与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综合整治城市水环境。根据防洪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的原则,投资929万元,完成了对湘江河河道清障,防洪堤建设,排污沟建设,桥梁建设及河岸护堤,将湘江河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1999年至2000年,投资1.28亿元,兴建一期3万吨高桥污水处理厂和二期5万吨颜村处理厂,采用改良序批活性生物法处理污水,使处理后的水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资2.9亿元,兴建多条市政道路,共计10.5千米;1999年,投资1.12亿元兴建遵义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修建公厕12座;建成了12000平方米的老城纪念广场;以保护、修复、修缮尊议会址等各个文物景点为主,投资1.8亿元,恢复建设了红军长征时期创建的“中华苏维埃银行”旧址,博古、李德同志旧居。
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通过提高绿化指标,合理进行绿化配置,在城市绿化中抓重点,出精品,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园林绿化体系,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24%,绿地率达39.98,人均公共绿地达7.94平方米。
加强城市建设法规建设。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颁发了《遵义市城市管理办法》、《遵义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遵义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规范文件,为促进依法治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城市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通过几年的努力遵义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承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人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市容市貌得到改观,招商引资环境不断改善,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得到加强,市民素质明显提高。

来源:中国人居环境奖办公室
人居环境
栏目导航
人居资讯 
人居环境奖 
主办: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地址:三里河路13号建筑文化中心C座6001室    
电话:010-88082568 传真:010-58933918          
电子信箱:chsla@vip.sina.com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718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