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由各单位会员推选的会员代表和上届常务理事会邀请的特邀代表组成。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履行理事会的职责,常务理事会可聘任副秘书长若干名,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日常工作。
本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由秘书长负责处理学会日常工作。学会根据工作需要,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设置有组织、学术、科普教育、编辑出版、国际交流、科技咨询等工作部,协助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工作。
名誉理事长 |
周干峙(逝世) |
孟兆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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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 |
陈晓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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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理事长 |
方 岩 |
王 翔 |
王向荣 |
刘秀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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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桂昌 |
张 兵 |
张殿纯 |
陈 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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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敏 |
郑西平 |
郑淑玲 |
高 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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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瑞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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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陈重(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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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 |
刘晓明 |
杜雪凌 |
杨 锐 |
杨忠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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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荷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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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姓氏笔画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