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1989
1984年
1984年4月12~13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园林学会第一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并决定了下列事项:(1)审定各工作委员会及学术委员会人选,健全学会五个工作委员会及四个专业委员会;(2)审定各工作委员会的年度计划;(3)讨论通过《中国园林》编辑出版计划;(4)讨论决定1984年的学术活动计划;(5)研究学会经费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会员人数5435人)。 为了便于学会的日常工作,会议决定聘任本届学会理事杨雪芝为学会副秘书长;聘任本届学会顾问余树勋为《中国园林》主编;聘任本届学会理事陈明松为专职编辑。会议认为编辑出版学刊很重要,一定要努力克服困难,争取下半年出版第一期。《中国园林》编委会由学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负责组成。会后,学会秘书处给第一届的57名理事颁发了证书,同时给12名学会顾问及学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106名委员发了聘书。 1984年中国园林学会国际交流工作委员会主任陈俊愉先生开始和国际风景园林师联盟(IFLA)联系,了解该组织的情况、章程内容,表达了我们有入会的愿望,并与IFLA建立了通讯联系。同年,IFLA的日本代表北村信正先生邀请学会陈俊愉、甘伟林、陈植、孙筱祥四人以观察员身份,参加1985年5月 26日至 6月4日在日本举行的第23届国际风景园林师会议。
1985年
1985年7月5~7日在贵阳市召开第一届第二次全国理事(扩大)会议,到会理事31名、顾问2名、特邀代表30名。会议讨论并决定如下:(1)关于加强学术活动问题,近一二年要着重抓理论性、政策性、战略性的课题,(2)办好《中国园林》、《园林》等刊物;(3)加强组织工作和人员调整--增补叶维钧、杨洪敬两名理事,增补叶维钩为副理事长、常务理事;会议决定聘任何济钦为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会通过《中国园林》编委会的委员名单,任余树勋为主编,王秉洛、陈明松为副主编,陈明松为编辑部副主任;(4)关于学会、学刊的经费。 1985年11月 5 日召开在京理事长、副理事长(扩大)会议,专门研究"学刊"问题。 1985年度外事活动: 5月26日在日本神户举行国际风景园林师联盟(IFLA)第23届学术会议,学会派陈俊愉、孙筱祥、孟兆祯参加。 9月 3 日在北京动物国荟芳轩,接待西德西蒙博士夫妇及米勒(棕榈专家)3人,会上进行了学术交流。会后客人赠书及君子兰种子。 11月 20 日在北京动物园荟芳轩与北京市园林局共同接待北村信正先生等日本造园学会的成员。
1986年
1986年1月7日召开在京理事及学刊主编会议,再次研究《中国园林》的办刊方向,组织对办刊方向、性质、方针、宗旨、栏目、读者对象等问题进行了充分地讨论。会议认为:学刊是团结科技人员、交流学术情报的阵地,必须办好。今后还要:(1)加强学刊的组织建设工作;(2)加强思想工作,坚持团结协作;(3)加强出版工作,每期印2万册等。 1986年7月 11日召开第三次在京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会议由秦仲方理事长主持,建设部城建局副总工王秉洛传达建设部城建局提出:(1)《中国园林》编辑部今后由建设部城建研究院和城建局共同管理;(2)《中国园林》副主编、编辑部副主任陈明物调离,由学会副秘书长何济钦接替;(3)《中国园林》纳入邮局发行。并为此下发(86)建国学字第1号文。 1986年9月 2日在北京动物园召开《中国园林》编委会和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如何办好杂志,针对当前园林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办刊指导方针,制定了今后出刊计划。
1987年
1987年10月30日在宜昌市召开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议,到会理事29名,顾问2名,特邀代表2名。 会议内容:(1)今后学术活动要面向实际、面向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促进学科发展;(2)积极筹备学会理事会的改造换届工作,确定第二届理事由58名增加到70名,顾问名额由12名增到20名;理事更新数额不少于三分之一;应着重在中年技术骨干中遴选,同时,也要吸收部分青年科技积极分子,使学会充满活力;(3)精简学会工作机构,开展科技咨询工作;(4)会上代表交流论文《人与园林环境》等 19篇。 会上讨论关于申请成立"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一级),全体理事、顾问、代表一致签名同意。会后立即以汪菊渊、郑孝文等56名专家学者的名义向建设部(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1987年外事活动: (1) 5月21~31日由中国园林学会、武汉城建学院联合在武汉市举办中波专家讲学班,邀请波兰华沙农业大学风景园林系巴特曼教授、茹特可夫斯基副教授讲授园林规划、生态规划、植物造景等内容。 (2)10月,学会接待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园林学会秘书长库莱克先生来访,并进行参观座谈。 1988年3月7日在京常务理事开会研究换届改造,决定:理事名额为70~72名,等额选举。增加海南省,保留台湾名额;理事更换不少于三分之一;第二届代表为200名(第一局是153名)。(1)要求5月底把各省代表和推荐理事候选人报学会;(2)第二届理事会学术活动,题目自定,先寄提要,6月底交论文; (3)发展青年会员,发团体会员证;(4)修改章程,发会议通知;(5)制定200人代表会的预算。
1988年
1988年9月1日由建设部以(88)建城字第207号文,正式向民政部呈报"关于申请成立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的函"。 12月31日国家科委以(1988)国科发综字第 850号文,批准成立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按国家有关规定,该会国家不另批编制,不另批事业费,不另批基本建设。其活动经费主要靠收取会费和有关单位的资助。你单位要积极支持该会活动,该会要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加强横向联合,促进学术交流,为四化建设多作贡献……"。 2月 17日民政部以(1989)民社函第69号文批准成立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1989年
1989年11月17~20日在杭州市召开"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成立大会",代表和来宾220余名。 会议议程:致开幕词、贺词、来宾讲话;秦仲方作"辛勤耕耘六春秋"总结报告;汪菊渊作"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筹备经过"报告;周干峙作"继承和发展中国风景园林事业"报告;甘伟林作"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章程"的说明。 选举结果:第一届理事长周干峙,副理事长汪菊渊、陈俊愉、程绪珂、甘伟林、李嘉乐、陈威、胡理琛、杨玉培,秘书长由李嘉乐兼,副秘书长杨雪芝、何济钦、陈明松。 常务理事会提议经过大会通过,聘请林汉雄、秦仲方为名誉理事长,聘请余森文、郑孝燮、吴良镛、朱畅中、任震英、柳林、汪之力等23名顾问。 学会分支机构:设立城市绿化、园林植物、风景名胜区、风景园林经济与管理、园林规划设计五个专业学术委员会,及组织、学术、科普教育与编辑出版、国际活动四个工作部。 大会还专题讨论了建立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基金会并发出倡议书。